今天解讀《網絡安全法》第三十二條和三十三條條款,這兩項條款涉及企業基礎設施的安全規劃和運行以及相關的保護工作,條款原文如下:
<table class="MsoTableGrid"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margin:0px;padding:0px;color:#000000;font-family:" background-color:#ffffff;border:none;"="">第三十二條?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分別編制并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第三十三條?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并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
企業信息安全建設不能只滿足于查漏補缺,更應該形成完備體系。企業在信息化建設搭建階段就考慮到安全環節,那么在運行中出現的安全風險或安全事件應對上就能更加游刃有余。因而企業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尤其是安全方面的建設,更需要從專業知識背景的機構獲得專業意見,并形成規劃,這是其信息基礎建設重要一環,也正是第三十二條款所強調的。
此外,IT安全規劃建設完成后,要保證其運行的穩定性,這是第三十三條款所要求,同時,企業要有相應的手段來進行跟蹤、規劃并使用。這與《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條例》中“結構安全(G3)”是相符的,操作細則明確,其原文如下:
結構安全(G3) 本項要求包括: b)應保證網絡各個部分的帶寬滿足業務高峰期需要; c)應在業務終端與業務服務器之間進行路由控制建立安全的訪問路徑; d)應繪制與當前運行情況相符的網絡拓撲結構圖; e)應根據各部門的工作職能、重要性和所涉及信息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劃分不同的子網或網段, 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則為各子網、網段分配地址段; f)應避免將重要網段部署在網絡邊界處且直接連接外部信息系統,重要網段與其他網段之間采取 可靠的技術隔離手段; g)應按照對業務服務的重要次序來指定帶寬分配優先級別,保證在網絡發生擁堵的時候優先保護 重要主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訊發聲:
上訊信息有專業安全咨詢團隊能輔助企業進行安全規劃,從信息化建設早期就增加安全元素,從而保證IT建設的完整性和科學性。同時,InforCube綜合業務監管平臺可以對企業業務進行實時監控,幫助運維人員實時了解整個業務運行狀況,并分析出相關問題點或風險點,達到透明化、事前管理目的。
此處放標題
內容暫無